依據基隆市政府111年10月4日基府人給貳字第1110139547號書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基府人給貳字第1110139547號.pdf 139082 部分條文修正條文.pdf 125238 教育部令.pdf 46788 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.pdf 449097 教育部函.pdf 1696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