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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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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安樂區長樂國民小學約用人員(身心障礙人員進用)甄選簡章

一、依據: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、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。

二、職稱及名額:約用人員(身心障礙人員進用)。正取1名,備取若干名。

三、待遇:每月薪資依中央主管機關所核定之基本工資給付(114年度基本工資為28,590);勞保、勞退、健保等悉按相關規定辦理。

四、工作內容:學校環境清潔、協助行政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。

五、僱用期間:

(一)本職缺係屬約用人員(身心障礙人員進用),約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1231日止。期滿時如雙方合意續約,將另訂契約。

(二)約用期滿或因本校經費不敷支應等原因消滅時,應即無條件解約,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。

六、資格條件:

(一)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。

(二)具中華民國國籍(無雙重國籍)者,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、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。

七、簡章公告: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網站學校徵才公告、本校網站最新消息。

八、公告日期:自1140819(星期二)起至1140826(星期二)止。

九、報名時間及方式:

(一)請於1140826(星期二)上午9時前將下列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,寄達(非郵戳日)或逕送本校總務處洪主任收(封面請註明「應徵約用人員」;地址:204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30123號),聯絡電話:02-24322765分機31,逾期不予受理報名,資料恕不退還。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。(如需退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)

(二)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:(相關證件繳附影本;請以A4紙列印彙整依序裝訂)

1.報名表、簡歷表及切結書各1份。

2.國民身分證、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黏貼資料表。

3.其他相關證件。

十、甄選方式、日期及地點:

(一)方式:擇適面試。

(二)日期:另行通知。

(三)地點:基隆市安樂區長樂國民小學。

十一、所繳證件如有不實,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,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。

十二、本簡章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;如有補充事項,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公告。